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四部門關於表彰 “十一五”時期全國節能減排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人社部發[2012]72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四部門關於表彰 “十一五”時期全國節能減排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人社部發[2012]72號,針對對象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信委、工信委、工信廳)、環保廳(局)、財政廳(局),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辦公廳,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總後勤部司令部,有關社會團體、行業協會、中央發電企業辦公廳(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四部門關於表彰 “十一五”時期全國節能減排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人社部發[2012]72號
  • 發布時間:2012年11月23日
“十一五”時期,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廣大幹部職工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節能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為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舉措,通過採取一系列強有力的政策措施,節能減排取得顯著成效,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促進了經濟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成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大亮點,同時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作出了重要貢獻。在此過程中,湧現出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他們攻堅克難、開拓創新,為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做出了突出貢獻。
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進一步推動節能減排工作,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經中央批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境保護部、財政部決定,授予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等280個單位“全國節能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授予北京市財政局經濟建設一處等250個單位“全國減排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授予張玉梅等217名同志“全國節能先進個人”榮譽稱號,授予馬靜等250名同志“全國減排先進個人”榮譽稱號。希望受到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珍惜榮譽,再接再厲,更好地發揮示範帶頭作用,繼續做出更大的貢獻。
全國節能減排戰線的廣大幹部職工要以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為榜樣,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進一步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不斷加大工作力度,為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做出更大貢獻。 附屬檔案:1.全國節能先進集體名單
2.全國減排先進集體名單
3.全國節能先進個人名單
4.全國減排先進個人名單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環境保護部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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